关于做好学院《福建省高校安全主体责任和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考评指标分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29浏览次数:9617

关于做好学院《福建省高校安全主体责任和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考评指标分解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安全主体责任和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的通知》(闽委教宣[2012]27号)文件要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且按标准化等级认定,凡未通过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达标的高校,不得参评“平安先行学校”和“文明学校”。为此学院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此次福建省高校安全主体责任和标准化建设,现将有关考评标准进行分解(详见附件,请到学院保卫科网站下载),请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理解评定项目,务必将相关佐证材料(并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bwk7689509@126.com)于11月10日前送交学院安全主体责任和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保卫科),以便汇总分类整理,迎接上级考评验收。

附件: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主体责任和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分解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