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职责

发布者:安全保卫处发布时间:2024-03-28浏览次数:12100

安全保卫处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安全保卫处员工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管理。

2、做好安全保卫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以及各种安全文件的收发整理归档工作。

3、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协同各处(室)、系(部)积极搞好院内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学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恐怖等其他事故的安全宣传教育。维护学院消防设施,检查灭火设施、灭火器材的技术状况,监督指导学院相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恐怖等安全防范工作。

5、负责对保安人员、门卫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并经常检查、督促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组织、训练院内义务消防队。

6、负责对院内重点防火、防盗等要害部位和易发案件薄弱环节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方案。

7、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院内大型活动以及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做好外事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领导的安全。

8、负责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学院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校园治安秩序的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园一般治安刑事案件进行查处。

10、加强各类临时暂停人员的管理,维护学院正常教学及教职工生活区的治安秩序。

11、依据国家、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12、负责学院大门、重点部位和校园综治的安全保卫和治安巡逻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