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门卫管理规定

发布者:安全保卫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2浏览次数:6080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门卫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逐步规范门卫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    外来人员的管理:

1、严格查验来访来客的有关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等)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出入;上课及晚自修期间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探访学生等。

2、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下列人员不准进入校园:(1)小商贩;(2)收废旧物品的人员;(3)推销商品的人员;(4)未经学院同意前来进行体育活动或游玩人员。

3、食堂、小卖部、基建施工人员及乘坐的二轮摩托车凭保卫科办理的出入证从中校门通行。

二、车辆进出的管理:

1、外来机动车辆无故不得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包括食堂、小卖部的送货车辆和三轮摩托车等)由新校门登记及办理出入证后出入。门卫必须做到:(1)询问单位、事由;(2)登记车牌号;(3)发给车辆出入证,离校时核对收回;(4)对运送物品离校的车辆门卫必须查明情况后方可放行。

2、对闽B001——100号以内,闽K车牌的车辆经查询登记即可进入校区。

3、对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等(不含本院教职工车辆)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入校园,通学生的自行车按保卫科指定的地方进行有序排列停放。

三、学生进出校园的管理:

1、学生凭证件(如标志卡、校徽、批准条等)在规定时间内进出校门,节假日凭标志卡、校徽出入。

2、通学生(除高职辅导班外)一般不允许来校参加晚自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来校应持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出。

3、上课、晚自修期间及晚上22:30以后,学生未经批准不能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必须持班主任或辅导员“外出审批单”出入,并按规定时间内返校,超过规定时间返校的学生,门卫人员必须对其询问原因,并做好登记,必要时向学工处、保卫科报告。

四、校门开、关时间的规定:

1、新校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中校门开门时间为:冬春季早上6:00;夏秋季早上5:30;上课及晚自修期间(除了本院教职工)其他人员,不得出入。

2、晚上10:30以后中校门全封闭,遇到公务或意外特殊事宜一律从新校门出入。

3、非公务车辆开放时间为:上午8:00前;中午11:40—12:30;下午4:10—6:40。

五、任何人员携带物品进入校门,门卫人员要认真询问检查,严防私带凶器、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外出人员携带物品,应持学院有关部门出具的物品出门单和缴验主管部门盖章或经手人签名,方可放行,严防学院财产失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