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6浏览次数:8918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教宣[2011]46号)文件精神和学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性院校,全面推进我院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院发展为主体,以创先争优为抓手,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学院管理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学院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使我院建立“平安先行学校”的有效工作和管理机制,健全院内安全防范制度,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院内建筑、各种设施和卫生、食品、消防等不安全隐患以及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到位,构建院系两级联动维稳工作机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破坏、师生非法聚集活动有效杜绝,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应对,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确保校园秩序明显好转,读书育人环境明显改善,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建立和健全平安创建活动的领导机构。学院成立“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党政副职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各系(院)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创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院力量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研究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任务,下设创建办,挂靠学院保卫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各处(室)、各系(院)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和各自的实际情况,成立“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工作小组,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二)制定和完善平安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制度和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与报告制度,认真化解矛盾,防止因矛盾化解不及时而引发问题。健全和完善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渠道及工作机制,并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健全和完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健全和完善切实可行的院系两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每学年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2次以上演练,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各单位要定期分析排查可能引发学院不稳定的各种因素,建立台帐,并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积极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的要求,定期排查调处各种安全隐患,把问题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内部和萌芽状态。

(三)健全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上报各种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邪教组织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情况。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和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坛的管理,并严格执行院内活动审批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校园网络管理机构,落实管理措施,强化网上监控,认真做好学院互联网信息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最大限度地封堵反动有害政治信息的传播渠道。加强对境外访问、考察师生的政治审查和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严防境内外非法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加大对院报等各类社团自办刊物、印刷品等传媒的监管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信息传播的管理失控。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传播媒体和宣传手段,通过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学生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道德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遵纪守法形成风尚,维护学院安全稳定成为师生自觉行动。积极开展反邪教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并认真做好各类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平安单位、平安班级、平安宿舍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创建意识,提高创建质量和品位。

(五)开展大学生思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和指导师生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生动活泼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提升师生的思想道德情操。加强对师生心理健康的指导与服务,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心理健康咨询站(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措施,教育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不断提高战胜困难挫折的勇气和能力。加强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严重心理障碍者和经常违纪学生的心理疏导、人文关怀、教育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帮扶,有效地解决问题。

(六)加强和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进行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严格执行信息上报机制,对重大事故没有瞒报、迟报、不报、漏报现象。认真做好大型活动、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大型活动的审批制度,做到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安全人员三到位。

(七)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院内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切实抓好饮食卫生安全,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区域治安秩序整治力度,确保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良好。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及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违法违纪活动。

四、考核验收

(一)考评程序。考评工作由创建办(学院保卫科)牵头,具体负责学年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在自查自评合格的基础上提出考评验收申请,填报《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平安先行学校”创建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报送创建办。每年12月份创建办对各单位平安创建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列入学年考评总分中。各单位于每年5月底前以书面材料向创建办提出本单位考评验收申请。考评验收原则安排在6月份进行,通过实地考评、明查暗访、查阅档案、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申请验收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平安先行单位”牌匾由学院党委、行政共同署名,每年组织一次。

(二)考评标准。考评标准按百分制设置,考评结果按合格、不合格认定,总得分达90分及以上、且未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可以认定合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校园综治“一票否决”,取消本学年“平安先行学校”考评资格:1、发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重大影响”指被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或学院党政通报的);2、被综治部门处以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3、在考评验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创建知晓率、师生参与率和领导重视率低于90%的。被“一票否决”的单位还要向学院党委行政主要领导作书面检查报告。

(三)奖惩规定。各单位“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成效与精神文明和党建先进单位评选直接挂钩,作为评选精神文明和党建先进单位的前提条件。“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实行滚动管理,考评验收达标的单位要持续巩固完善、提升水平,发生重大案(事)件的,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摘牌,并督促限期整改。被摘牌的单位,一年内不能参加各类先进荣誉评选表彰。被追究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评先受奖。

附件1: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平安先行学校”考评指标体系(试行)——管理单位、非系(院)教学单位、教辅部门

附件2: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平安先行学校”考评指标体系(试行)——系(院)教学单位

附件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平安先行学校”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