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下达2015年度教育系统消防工作主要目标责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8284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下达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省直有关单位2015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校园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与水平,省教育厅制定并下达了2015年度教育系统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

 主要责任目标是: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设施设备维保管理台帐,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课程的重要内容,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所管辖区域和所属学校单位(场所)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严控亡人火灾事故。

 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下达或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机制;二是强化消防工作措施。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整治机制,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三是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加强对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建立并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责任追究等消防安全问责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主要负责人和单位综治安全、精神文明、绩效考评、达标验收等考评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