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2015年福建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提出深化“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护校安园”行动,健全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和责任体系,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校园治安及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发生的总体要求。提出2015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县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保证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着力推动分析研判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挂牌督办机制、考评督查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及情况通报制度。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预防化解治安隐患。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置工作机制,完善涉校涉生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制度,全面排查整治校园治安隐患,推进校园治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涉校涉生网络舆情管控,强化法制安全教育演练,扎实推进法制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确保完成2015年辖区“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的任务目标。构建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强化校园保安员队伍管理。强化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机制。
四是强化重点监管,增强综治工作实效。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护校安园”、“清剿火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校园周边经营市场与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强化防学生溺水综合监管,强化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全省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专用及非专用校车标牌配备率、检验检测率、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严格落实校园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挂牌督办、督导检查、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跟踪问责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全工作督查、整改、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