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户外电动车充电桩的通知

发布者:安全保卫处发布时间:2024-02-27浏览次数:10

关于启用户外电动车充电桩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进一步满足教职工二轮电动车的充电需求,结合学实际情况,学院在院内新增4处户外集中充电桩2024227日起正式运行。为确保安全、高效使用充电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电桩安放地点

行政楼南、图文中心北侧、楷苑A栋北侧、楷苑B栋北侧。

二、收费标准

充电按0.25/收取。充满后自动断电,按实际使用时长计费。

三、相关要求

1.户外充电桩启用后,信息楼地下室不再提供电动车充电口。

2.充电二轮电动车专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

3.充电完毕后,请及时将车辆移走,以便其他车辆充电。

4.充电桩启用后,校园内禁止私拉电源充电,如有违反,将对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处理违规充电导致火灾,将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5.若充电过程中遇到故障问题或报修,可致电05943191234


附件:校园电动车充电桩使用操作流程


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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