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全院师生员工:
根据《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涉校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公综〔2023〕47号)要求,校内驾车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五个严禁”:
一、严禁无证驾驶。教职工骑乘二轮电动车入校,需有正规牌证,按本人准驾车型驾驶,不得加装雨棚。无牌无证改装车辆将被清理出校,不得将车辆借于校外人员驾驶入校,不得将车辆借于学生骑乘。
二、严禁酒后驾车。各教职工要树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时刻绷紧纪法之弦,摒弃侥幸心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严禁超速驾驶。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限速行驶,进出校门、地下停车场限速为5公里/小时,校内道路限速为20公里/小时。
四、严禁违规停放。校园人行道、楼寓出入口、车辆与人员集散地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禁止停泊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五、严禁违规充电。电动二轮摩托车临时集中充电区域为信息楼地下停车场,其他区域禁止充电,严禁进入宿舍、教学楼飞线充电。电动汽车不得在校内接线充电。
违反以上“五个严禁”人员,警告三次后将注销车辆通行证禁止入校,对发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综治考评“一票否决”,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个人,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附件:校园停车区域及停车规范要求
安全保卫处
附件
校园停车区域及停车规范要求
1.明德路立德行政楼南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非机动车停放于规划车位内。
2.明德路信息楼南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3.工艺楼东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4.自动化系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5.智能制造系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已规划停车位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6.格致路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已规划停车位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7.学前教育系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已规划停车位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8.楷苑B栋停车场:机动车有序停于地下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于一层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行车通道,电动车不得进入宿舍充电。
9.楷苑C栋地下停车场:机动车有序停于地下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于一层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行车通道,电动车不得进入宿舍充电。
10.梅苑地下停车场:机动车有序停于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于非机动车停车场,不得进入机动车停车场。
11.至善路桂园餐厅前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已规划停车位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12.至善路松苑前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已规划停车位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13.图文中心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已规划停车位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14.正心路菊苑前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已规划停车位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15.正心路运动场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已规划停车位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16.体育馆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已规划停车位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17.明德路体育场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已规划停车位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18.立功培训楼地面及地下停车场:机动车有序停于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非机动车停放于培训楼东侧规划的非机动车位内,严禁停放在行政楼一楼走廊楼道。
19.产创融合基地地下停车场:机动车有序停于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0.信息楼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场:电动车充电区域,其他区域禁止充电。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堵塞出入口。
21.公教一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堵塞出入口。
22.公教二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堵塞出入口。
23.卫校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堵塞出入口。
24.医学院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堵塞出入口。
25.桂园餐厅非机动车停车场:有序停于桂园餐厅西北侧,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停放在透水砖上。
26.图文中心非机动车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
27.主校门口访客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安全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28.次校门口访客停车场:有序停于已规划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及绿化区域,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安全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清理。